原标题:兰州市城关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74人
2017年以来,兰州市城关区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大纪律”为尺子,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兰州市城关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74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组织处理114人,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政纪轻处分46人,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党政纪重处分4人,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涉嫌违法人员10人。
据了解,兰州市城关区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灵活运用四类线索处置方式,对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通过信访约谈、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消除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治转提”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对相关区属部门、街道存在的“庸、懒、散、慢、混、卡”和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弄虚作假等问题,运用约谈问效、诫勉谈话、通报曝光等方式,提醒党员干部即知即改。同时,不断加大“走读式”谈话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将处分重心向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下沉,在严肃查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同时,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得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