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三地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试点工作完成
1月4日,记者从辽宁省审计厅获悉,去年我省在盘锦市、抚顺市、丹东市开展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已圆满完成。今年我省将基本完成全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设。
离任审计是为了防止领导干部只顾经济发展而不兼顾环境保护,目的是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也被称为“生态审计”。
去年省审计厅组织对盘锦市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试点工作,审计内容包括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重大决策、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等5个方面,审计中共发现23个问题,审计人员已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审计意见。同时,省审计厅还组织抚顺市、丹东市审计局对抚顺县、振安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
据了解,今年省审计厅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基本完成全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设,并逐步建立经常性审计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