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记者从新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中了解到,到2020年,大连市将建成多模式、一体化的公交都市。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的比例达到30%,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3%,万人拥有公交车辆20标台,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0%,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85%。
大连市还设定了远期规划,到2025年,大连市将初步建成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的比例达到40%,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分担率达到64%,万人拥有公交车辆21标台,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5%,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88%。
落实规划,大连市新(改、扩)建交通枢纽、住宅小区、商业中心、产业集中区、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时,规划部门将严格落实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同步规划预留公交场站建设用地。市、县两级政府将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票款收入弥补”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将其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体系,重点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弥补公共交通运营政策性亏损、补贴车辆设备购置等。对确需保障的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事项,财政部门将统筹安排,优先保障。财税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减免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税费。依法减征或免征公共交通车船的车船税、公共汽(电)车辆的购置税、城市公交站场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在用公交车实施“油改气”和购置清洁能源公交车,相关部门将免收天然气公交车环保、专用设备等检测收费。
大连市要求,新(改、扩)建城市主干道、快速路、高架快速路地面辅道、城市建成区单向三车道(含)以上道路、单向二车道(含)以上主干道以及对大型公交换乘枢纽直接影响较大的路段,应考虑设置全天或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合理增设公交优先信号,逐步形成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提高公共交通运行速度、准点率和可靠性。新(改、扩)建大型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周边道路时,应优先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主干道和重要交叉路口公交优先通行信号设置比例达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