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重庆 » 正文

全球报道:重庆:投资建设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可获财政奖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5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投资建设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可获财政奖补  补助标准为200元/千瓦至600元/千瓦不等  重庆日报记者1月4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市能源局、市财政局日前下发关于2017年充电设施奖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对

投资建设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可获财政奖补

补助标准为200元/千瓦至600元/千瓦不等

重庆日报记者1月4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市能源局、市财政局日前下发关于2017年充电设施奖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投资主体给予财政补助。

此次奖补的对象包括: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本市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为分时租赁车、网约车、出租车、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服务的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业面向职工开放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桩数量不低于3个),充电基础设施监控平台以及示范试点等。市财政将对不同服务场站和类型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按功率进行补助,具体补助额度为公用充电设施交流桩300元/千瓦、直流桩600元/千瓦;换电设施200元/千瓦;其他符合补助范围的充电设施中,交流桩补助200元/千瓦,直流桩补助400元/千瓦。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财政补助的充电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建设审批手续齐全;二是按程序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三是2017年底前建成投运且未获得过财政补助;四是无条件接入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并进行数据交换;五是具有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营的相关专职技术人员和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六是充电设施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七是满足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体系项目表(2015年版)》有关标准;八是建设和运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且符合《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记者 廖雪梅)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