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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横琴出新政!人才可享36个月住房和生活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6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近日,横琴新区出台并实施《横琴新区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在横琴新区登记注册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包括应届大学毕业生、引进的在职人才和留学归国人员,横琴将给予36个月
原标题:重磅!横琴出新政:人才可享36个月住房和生活补贴,最高每月6000元

近日,横琴新区出台并实施《横琴新区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在横琴新区登记注册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包括应届大学毕业生、引进的在职人才和留学归国人员,横琴将给予36个月的住房和生活补贴,最高6000元/月/人。

《办法》制定了高引吸力的补贴标准,无论是之前来横琴的还是新引进的,只要愿意扎根横琴,持续为横琴发展做出贡献的均可享受。

其中,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可享受6000元/月/人的补贴,特别突出的还可以提高标准;

博士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享受3000元/月/人的补贴;硕士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享受1200元/月/人的补贴;学士或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且取得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享受600元/月/人的补贴。

为广纳人才,《办法》对于年龄要求更加开放,博士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到55周岁以下,其他统一在50周岁以下,确属横琴发展所需的紧缺人才,年龄条件还可以适当放宽;

同时,不与户籍挂钩、不与个人房产挂钩,与用人单位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并依法在横琴新区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人未享受过珠海市或横琴新区其它类型的住房保障待遇的就可申请。

突出高端引领,《办法》还规定,博士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除享受高标准的补贴外,不受其所在单位纳税额度的限制。

此外,根据新政,横琴新区对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两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机构和经区管委会批准引进的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级众创空间、省级以上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以及教育医疗服务机构,登记注册3年内不做纳税额度的限制要求。

据悉,目前,横琴新区已引进创业类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超过70人,培育省级创新创业团队1个、省领军人才2名;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创新实践基地)8家,并获批独立招收资格。

「记者」沈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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