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爱卫办、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等九部门下发《关于全面完成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到2020年海南省全部完成农村改厕工作,每年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6%以上。《通知》同时印发了《海南省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海南省下一步农村改厕工作提出系列要求。
据介绍,截至2016年,海南省共完成农村改厕113.23万户,覆盖率为79.75%,尚有28.75万农户未进行改造,仍然存在统筹协调不力、资金投入不足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行动、脱贫攻坚等项目同步推进,在农村住房建设和改造中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各地、各部门要实行目标责任制,切实明确和细化各部门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村和有关部门具体责任人,纳入政府和个人年终考核内容。
《方案》要求,各市县(区)要努力提高户厕补助和工作经费标准,从2018年起市县财政对一般农户和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的巩固提升户)补助标准(除农村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外)原则上分别不得低于1600元/户、3200元/户。同时要加强农村改厕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