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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南京小伙患癌后被妻子抛弃 想把财产留给母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唐某查出癌症后,妻子冯某向他提出离婚。离婚后,冯某将儿子带走抚养。唐某想到自己去世后,儿子会分得一部分财产,而这钱很可能被冯某占有,于是他来到南京石城公证处,想通过遗嘱公证把财产全部留给母亲一人。
原标题:小伙患癌后被妻子抛弃 他想把财产全部留给母亲 第F3版:核心报道

唐某查出癌症后,妻子冯某向他提出离婚。离婚后,冯某将儿子带走抚养。唐某想到自己去世后,儿子会分得一部分财产,而这钱很可能被冯某占有,于是他来到南京石城公证处,想通过遗嘱公证把财产全部留给母亲一人。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唐某今年30岁,在查出癌症后,妻子冯某不但没有照顾他,还提出离婚。经过治疗,唐某的病情暂时稳定下来。他需要长期治疗,已经无法工作,都是母亲在资助他。母亲出资为他购买了两套房产,还给他买了一辆汽车。

唐某的病情随时会恶化,他咨询律师了解到,一旦他去世,财产将由父母和儿子共同继承。唐某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他一直由母亲抚养长大,考虑到父亲的生活条件很好,他不打算把遗产留给父亲。儿子被冯某带走,唐某担心儿子继承的财产将全部被冯某占有。所以,他写下遗嘱,所有财产留给母亲一人继承。

唐某到石城公证处要求办理遗嘱公证。公证员表示,根据《继承法》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以唐某应该为年幼的儿子留下必要的遗产份额。听了公证人员的解释后,唐某对遗嘱进行修改,将一部分财产给儿子。(文中人物系化姓)(通讯员 冉贝 记者 邓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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