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山东省青岛2018年社保惠民十件实事发布!
一、实施“全人全责”护理保险制度
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全人全责”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医、养、康、护相结合的全人全责新型护理服务模式。将城镇参保职工中完全失能和重度失智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纳入长期护理保障范围,减轻失能失智人员家庭照护负担。推进农村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业务,在现有农村示范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农村受益群体。
二、统筹提高养老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适当提高保障水平,统筹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适当调增二档缴费居民在一级医院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大病医保超限补贴报销比例,适当调增门诊统筹包干标准和支付额度。调整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根据省统一部署调整工伤1-4级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
三、推进新兴行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
加强全民参保数据库动态管理和数据应用,推进社保征缴扩面工作,促进跨部门信息协同共享。做好新兴行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保险人员全覆盖。持续推进建筑业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挖掘扩面征缴新增长点,预计各项社保基金收入600亿元以上。
四、确保落实社保精准扶贫政策
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养老、医疗保险覆盖率100%,落实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养老、医疗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和跨地区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五、全面推行跨省异地就医无障碍备案
目前,全市已有78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今年,青岛市将不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全面推行医保异地就医无障碍备案,让更多参保人感受到“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的方便快捷。
六、职工社会保险费率进行阶段性调整
继续实施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8%、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分别降至1%和0.5%的政策;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按行业下调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由1.5‰调整为1‰,预计全年将为企业和职工减负40亿元以上。
七、完善社保卡线上线下一体化经办服务
推行即时制卡、自助申领激活社保卡,畅通参保人员异地办卡用卡渠道。全面推进社保卡的102项人社领域应用,稳步推进社保卡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中应用,拓展社保卡的待遇发放、移动支付和跨地区应用等。
八、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
严格执行“先保后征”政策,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九、推进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全面落地
深入实施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特药特材品种遴选、评估、监督和退出机制,完成与省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衔接。拓展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应用,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
十、建设“智慧社保”经办服务大厅
深入推进“互联网+社保”和“标准化+社保”行动计划,强化信息化、标准化、一体化“三化”建设,拓宽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平台、自助终端等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推进社保经办大厅智能化建设,打造社保经办“智慧大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