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用两年时间,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培养一支业务精、能力强、讲诚信的安全生产专业化服务队伍,“市场驱动、企业自主、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制基本形成。
1月8日,省安委会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标、方式方法、保障措施。
据省安委会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我省将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对安全生产的资源配置作用,积极引导社会优势技术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专业化水平。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和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并且鼓励科研院所、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化服务;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建立保险+风险服务机制;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对安全生产区域性、倾向性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防护装备、灾害防控等方面进行科技攻关;推行安全定制服务,创新技术服务方式,解决企业“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
同时,进一步放开安全生产服务市场,引入市场化“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竞争性选择机制,杜绝政府部门强制要求服务、指定服务和行政干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的行为;严禁转包承接服务项目,严禁出租出借资质证书、非法挂靠。建立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指导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评价、诚信检测、诚信服务。
为保障这项措施健康有序推进,《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将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作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巡查工作内容,并将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建立健全对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全过程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