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质监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除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和食品相关产品2类工业产品暂不试行“先证后核”简化程序外,其余的砂轮、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钢丝绳、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等17类产品,全部试行“先证后核”审批程序,办理周期由2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去年12月18日,自治区质监局印发《宁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取消了发证前对企业产品的抽样、封存和检验;全面实行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照”制度,简化企业申报程序,办理周期大幅缩短。宁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试行形式审查发证制,企业提交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照”后,由审批办公室对企业申报材料符合性、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即审批发证。对于通过简化程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其获证后20个工作日内依据其所申报产品对应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对企业承诺履行情况开展现场核查。(记者 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