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在部分职称系列增设正高级职称,力争在年底前开展新设正高级职称首次评审工作。
据了解,根据人社部通知,我省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专业)均设置到正高级。增设正高级职称的系列(专业)和正高级名称分别是:经济系列增设正高级经济师,会计系列审计专业增设正高级审计师,统计系列增设正高级统计师,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工艺美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艺术系列增设高级舞台技师,实验技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实验师。新增设的正高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一至四级。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系列高、中、初级岗位比例以及高、中、初级内部等级岗位结构比例,按我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社会组织在适当控制的前提下自主确定结构比例。
新增设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总体上由省人社厅牵头负责,授权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评审标准、评审办法、评审制度,筹划组建评委会、组织开展评审等工作。省工信委负责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工艺美术师,省审计厅负责正高级审计师,省统计局负责正高级统计师,省人社厅负责技工院校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省文化厅负责高级舞台技师,省科技厅负责正高级实验师。上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牵头组建的正高级评委会可代评同系列(专业)其他层级职称,在2018年内着力研究制定本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评价标准和评审办法,筹划组建本系列(专业)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力争在年底前开展新设正高级职称首次评审工作。
我省之前开展的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讲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总体上符合人社部通知要求,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评审。农业系列按国家规定继续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