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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黑龙江省法院“双节”期间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集中清理2017年8月20日前立案受理的追索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执行案件,切实保护农民工、生活极端困难群众等
原标题:全省法院“双节”期间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

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集中清理2017年8月20日前立案受理的追索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执行案件,切实保护农民工、生活极端困难群众等群体利益。这是我省法院2013年以来连续第六年在“两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据悉,2013年以来,我省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执行案件6957件,执行到位金额2.7亿元,解决了2万名群众的生产生活难题。今年的集中执行活动,从2017年12月20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重点清理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八类案件。活动期间,全省各级法院将围绕2017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意见》,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案件突出快速执行、主动执行、优先执行、联动执行,坚持信息化查控手段与传统查控手段相结合,积极运用悬赏调查、审计调查等财产调查手段,最大努力查控财产。同时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充分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惩戒方式,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确保纳入清理范围的案件全部执结。

据了解,2017年12月,省法院还出台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试行)》,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结合规定,对涉民生执行案件中的困难当事人和弱势群体,积极开展执行救助。并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段春山 邵秋迪 记者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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