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制定印发《进一步支持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通过提升大西安综合物流枢纽等16条措施,构建我省全面开放新格局。
我省将最大限度减少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依法依规向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商环境。引导各类信用服务机构在自由贸易试验区集聚发展。
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并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区域性统一评价,推动在项目准入阶段探索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新模式。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企业备案类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我省将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快完善汽车、肉类等功能性口岸体系,优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规划布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具有口岸功能的查验场所。
提升大西安综合物流枢纽功能,探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开展航空、铁路、公路多式联运试点,争取中欧班列在西安编组,构建联通中欧的商贸物流大通道。培育形成“一带一路”商贸物流服务新体系。
支持建设国家航空运输枢纽,积极申请将我省作为国家“一带一路”航权开放试点区域,新开、加密国际航线航班,支持国(境)外航空公司使用第五航权通航西安。协调争取本地航空公司批筹,支持基地航空公司做大做强。研究探索外商投资航空公司以及飞机引进、飞行员交易等支持政策。
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发行项目收益债,城市停车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双创孵化、配电网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债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专项债以及健康、养老、教育培训、文化、体育、旅游等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
鼓励支持省内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方面机构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发展相关产业,组建国际合作平台,创新管理模式,扩大对外交流。优先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事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丝绸之路高校联盟、丝绸之路职教联盟加快发展,鼓励引导组建丝绸之路文化、旅游、体育联盟或相关组织。
据悉,《意见》的印发将对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特别是投资改革推进等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同时也将调动各自贸片区及功能区主动谋划产业、推进投资改革的积极性,有助于构建我省全面开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