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1月12日,省价检局、市价检局规范节日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举行,并向各经营者下发了《加强价格自律危化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函》,明确要求全省全市各经营者要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营造良好和谐消费环境。记者还了解到,2018年春节期间,我市价格主管部门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开展市场价格行为巡查,强化春节期间应急值班制度,消费者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直接拨打“12358”24小时价格举报热线。
“我们将按照属地化原则,认真开展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巡查,有针对地开展重点领域部位检查,完善相关应急机制。”据市价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还将做好春节期间的应急值班,确保“12358”价格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尤其在节日期间还将确保“快受理、快调查、快解决、快反馈”,及时有效处理好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促进我市春节氛围温馨和谐。同时,市价检局还将在春节期间组织相关区(市)县开展交叉检查,重点查处乱涨价,乱收费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
【告诫函要点一览】
●严格遵守《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不得相互串通,合谋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经营粮、油、肉、蛋、菜、奶、盐等产品批发、零售、收购业务的企业(经营者),不得超出正常的储存数量或者储存周期大量恶意囤积,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零售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开展促销活动中,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
●旅游、交通等企业要认真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禁乱涨价、乱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酒店、餐饮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各类餐品计价单位和价格必须醒目对位,并使用标准单位清楚标示。严禁标示模糊,误导欺瞒、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出租车、城市公交等服务行业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随意涨价。出租车应严格按计价器打表收费。如有表外加收费用的,必须提前公示并告知消费者,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医疗机构、药店诊所等要加强价格自律,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不得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本报记者 徐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