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了解到,江西省将全面落实建筑业工伤保险按项目“先参保、再开工”的长效机制,确保新开工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并启动在交通运输、铁路、水利、能源等相关行业建筑项目的工伤保险参保工作。
日前,江西省政府下发的《“和谐劳动幸福江西”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将实施劳动关系矛盾源头治理工程等“十大工程”。在社会保险待遇保障方面,江西省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对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职工,将引导其通过“助保贷款”方式实现续保缴费,确保参保缴费不中断。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
同时,江西省将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重点提高工业园区企业和农民工的参保率。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参保缴费规定,由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当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费;依法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合同制工人纳入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记者邬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