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海南 » 正文

全球报道:《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实施办法》印发 接到举报投诉5个工作日内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4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管辖权进行了明确,并提出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管辖权进行了明确,并提出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逐步建立互联网受理为主,当面递交材料为辅的举报投诉机制。

《办法》对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管辖权进行了明确:举报投诉案件由涉案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市、县(区)、自治县管辖;当事人为被派遣劳动者的举报投诉案件,涉案单位仅为用工单位的,由用工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市、县(区)、自治县管辖;涉案单位有劳务派遣单位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住所地所在的市、县(区)、自治县管辖。

《办法》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设置举报投诉专门场所、举报投诉信箱和电子信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受理情况,指定专人受理举报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逐步建立通过互联网受理为主,当面递交材料为辅的举报投诉机制;开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网站,提供可以下载的举报投诉表格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答复署名举报人、投诉人。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