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县级以上城市 至少有一所老年大学
1月14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辽宁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辽宁省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20%以上。
我省已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预计到2020年,我省老年人口将超过1000万人。根据 《规划》,我省将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
《规划》要求,将老年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任务,老年教育机构可以与其他社区教育机构资源共享; 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推动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面向基层服务社会;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整合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各类社区居家养老场所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 积极推进老年教育举办主体、资金筹措渠道的多元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
《规划》提出,重点推进学习资源建设整合、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能力提升、远程老年教育发展等计划。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省市两级支撑区域内老年教育发展的老年学习资源库; 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能够利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展远程老年教育;县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至少应有一所老年大学,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的行政村(居委会)建有老年学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