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报道:甘肃省食药监局发布“生鲜奶”消费风险警示

   2018-01-15 人民网1570
核心提示:警示明确,挤奶完成后,“生鲜奶”应当储存在密闭容器中,并及时做好降温处理,使其温度保持在0℃-4℃之间,超过2小时未冷藏的,不得销售。建议消费者购买饮用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预包装乳制品。
原标题:省食药监局发布“生鲜奶”消费风险警示

针对当前一些街巷和居民小区流动售卖“生鲜奶”风行、不少消费者认为“生鲜奶”更有营养的情况,1月4日,省食药监局发布消费风险警示,明确指出,“生鲜奶”在营养方面并无特别之处,由于未经灭菌反而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直接饮用可能感染病菌。

警示指出,“生鲜奶”没有经过任何消毒处理,而且产奶的奶牛是否健康、有没有检疫、运输过程中有没有被污染等信息难以完全追溯,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儿童、老人、孕妇和免疫力低下的人群,食用“生鲜奶”后被病原菌感染的风险更大。国内外都有因食用“生鲜奶”而引发食物中毒的报道,因此,建议消费者不要直接饮用“生鲜奶”。

警示明确,挤奶完成后,“生鲜奶”应当储存在密闭容器中,并及时做好降温处理,使其温度保持在0℃-4℃之间,超过2小时未冷藏的,不得销售。从目前情况看,街头销售的“生鲜奶”基本达不到规定的储藏条件,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由于未经过均质工艺处理,“生鲜奶”的乳脂肪球较大,煮沸后会聚集上浮,从而形成“黏稠”“风味浓郁”的感官印象,使很多消费者误以为营养成分高。但研究表明,“生鲜奶”与经过巴氏杀菌的纯奶在营养含量方面并没有差异。同时,乳品生产企业在收购“生鲜奶”时均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合格性检验,不合格的原奶不允许进入生产环节。因此,建议消费者购买饮用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预包装乳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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