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加强组织领导 层层压实责任
发生在基层的“微腐败”,动摇着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2017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要紧盯脱贫民生领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省委以上率下,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扶贫资金、民生资金、专项资金一分都不能贪占挪用!
2017年7月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并于当年8月召开的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上,对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再次作出部署。
2017年11月,省委、省政府在全省部署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紧盯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五级责任主体”,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大力开展扶贫领域作风整顿。建立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和省纪委常委联系脱贫攻坚重点县制度,领导同志深入脱贫攻坚一线检查督导。
2017年12月1日,省纪委牵头召开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责任担当,加强组织协调,狠抓工作落实。
纳入专项治理重点领域的职能部门,主动对职责范围内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排查梳理,对排查出的问题列清单、建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强化督办督查 开展巡视巡察
在省纪委示范带领下,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作为重点内容,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省纪委对20个脱贫攻坚重点县(市、区)开展重点督导,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全覆盖;17市纪委都确定重点督导乡镇,市、县党委、纪委建立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乡镇、村(居)机制,有效传导了工作压力。
实行常态化暗访督查。省纪委派出20个暗访组,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见人、见事、见资金、见项目,查访疑点问题,对部分可疑问题杀“回马枪”,锁定问题线索,固定证据链条,发现问题线索247条。各级纪委主动沉到一线,了解核查信访问题线索,掌握真实情况。
在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菏泽市,扶贫车间是促进贫困人口走上致富路的创新举措,也是菏泽市强化扶贫领域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菏泽市委成立了10个监督检查小组,重点抽查了20个乡镇40个扶贫工作重点村,对40个扶贫项目、40个扶贫车间进行了现场调查。对发现的弄虚作假、搞变通打折扣、以权谋私以及截留私分等9个方面37类问题,进行认真核查、从严问责追究。
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针对扶贫领域问题,省委还亮出了巡视这把利剑。
新一届省委将20个脱贫攻坚重点县列为重点巡视对象。第一轮巡视把12个脱贫攻坚重点县纳入范围,共发现扶贫责任不落地、底数不精准、政策落实不给力、资金监管不到位、项目管理不规范等方面问题66个、问题线索218条。第二轮对剩余8个县的巡视,采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实现对脱贫攻坚重点县全覆盖,目前正在有序进行。
各地普遍运用巡察方式开展专项监督,市县两级党委把脱贫攻坚重点乡镇、村居作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目前全省正在对244个乡镇和2573个村居开展巡察。
严肃执纪问责 形成强大震慑
2017年11月30日,省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相隔不到一个月的2017年12月26日,省纪委再次通报5起省委巡视发现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10起典型问题中,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截留侵占群众低保款等群众最痛恨的问题赫然在列,相关责任人被严肃问责处分。
不担责就问责,不作为就挪位。对于扶贫领域的腐败、作风和责任落实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绝不纵容、绝不姑息,从严查处曝光,通过严肃问责推动工作落实。省纪委从2017年11月开始,每月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各市纪委也积极跟进,加大问题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2017年1-11月,全省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958起,处理1296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9019人,移送司法机关1158人;省纪委分4批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2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59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问题2769起,处理3766人,党纪政纪处分2158人,移送司法机关197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