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四川 » 正文

全球报道:四川首次试点协议使用省直机关办公用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6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乙方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确保各级干部在标准范围内使用”“确保不擅自出租办公用房”……近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档案局、省体育局等4家省直试点单位,签订了《四川省省直
原标题:我省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精神 首次试点协议使用省直机关办公用房

“乙方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确保各级干部在标准范围内使用”“确保不擅自出租办公用房”……近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档案局、省体育局等4家省直试点单位,签订了《四川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协议》。作为使用办公用房的4家乙方单位,须严格按照协议使用办公用房。

试点协议用房工作,是我省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出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精神的首个具体措施,我省此项工作走在全国各省(市、区)前列。按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改革方向,从前各建各有的办公用房产权,将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代省政府持有。协议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原则,首次通过契约文本方式明确了用房单位只享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为推动巩固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维修、调配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对遏制、杜绝用房单位超标准占用、随意装修等不良现象将产生重要积极作用。按照协议,五年有效使用期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在室内室外违章搭建,不得擅自出租转借。在内部使用调配上,须确保各级干部在标准范围内使用,不得超标和多处占用。乙方同时承担办公用房的日常水、电、气费和设施维护费及物业管理费。无正当理由闲置办公用房时间达半年的,甲方有权收回重新调配。

今年内,我省还将对标《办法》出台我省实施办法,因地制宜制定相关具体政策和标准。

(记者 钟振宇)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