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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帮助“黄牛”销分 这名协警3个月受贿近15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7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据安徽商报消息开车的人都知道,驾照每年的分值是12分,有的车主因交通违法多次,12分根本不够扣,常常会花钱找人销分,销分“黄牛”随之出现。日前,怀宁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黄牛”行贿协警帮助销分的刑事

据安徽商报消息 开车的人都知道,驾照每年的分值是12分,有的车主因交通违法多次,12分根本不够扣,常常会花钱找人销分,销分“黄牛”随之出现。日前,怀宁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黄牛”行贿协警帮助销分的刑事案。让人震惊的是,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黄牛”竟行贿协警近15万元。

张某是怀宁县交警大队交管中队处理机动车违章非现场处罚业务的一名协警,虽然职务不高,但他有机会接触并处理机动车违章的处罚业务。因此张某也成了当地一些“黄牛”拉拢的对象。

被告人邹某,今年30岁,因为无业,邹某便混迹当地,之后干起了“黄牛”的行当,专门在当地帮驾驶员销分,从中谋利。 2015年9月,邹某帮助他人驾照销分,他找到协警张某,希望张某帮助,并承诺每办成一单给张某1500元好处费。在金钱的诱惑下,张某明知自己的操作违法,但还是铤而走险。 第一次委托的事情办成后,邹某和张某开始狼狈为奸,从9月到当年的12月,在短短的3个月时间内,张某便违规帮助邹某办理近300次扣分业务。按照每单1500元的好处费,邹某在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先后向该卡打入148000元,该银行卡随后交由张某收下。 2016年,此事败露,因涉嫌犯行贿罪,邹某于2016年9月被刑事拘留。协警张某犯受贿罪被另案处理。近日,怀宁县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邹某构成行贿罪,邹某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自愿认罪,最终判处邹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李孟冉 许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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