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降至蓝色 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等Ⅰ级响应措施终止
1月17日,西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告,决定将预警等级由红色预警(Ⅰ级响应)降级至蓝色预警(Ⅳ级响应),从18日0时起执行Ⅳ级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受北路冷空气影响,1月17日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数持续下降,至当天16时AQI指数已降至96,属于良好水平。针对这一情况,西安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组立即邀请环保、气象领域相关专家进行了紧急会商,预测1月17日夜间起污染程度虽将逐渐加重,但整体污染程度将较之前预测有所减轻,1月18日、19日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20日介于中至重度污染水平。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稿)》中关于预警级别调整的相关规定,经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将预警等级由红色预警(Ⅰ级响应)降级至蓝色预警(Ⅳ级响应),从18日0时起执行Ⅳ级应急响应措施。西安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等Ⅰ级响应措施随即终止,继续执行冬防期机动车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措施。
此外,1月17日0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至红色,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当天,西安市政府督查室、市铁腕治霾办、市应急办、市环保局、市教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检查西安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记者 肖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