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记者从省扶贫和移民办获悉,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全面完成2017年年度脱贫计划,实现50万人脱贫、1000个贫困村退出、6个贫困县达到摘帽条件,贫困人口减至90万人以下。
2017年,我省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要求,聚焦重点难点,下足“绣花”功夫,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任务,全省脱贫攻坚呈现力度加大、进度加快、质量提升的良好态势。
省委、省政府在对25个贫困县脱贫攻坚考核的基础上,扩大到对设区市和所有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展脱贫攻坚考核,引导他们把主要精力、工作重点、财力资源放在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上,努力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为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我省进一步强化“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工作机制,实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制,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直接抓、部门行业合力扶、扶贫单位倾心帮、驻村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结对包的攻坚格局。
在圆满完成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大力开展脱贫攻坚“百日行动”,突出重点补短板。强化脱贫攻坚精准施策,在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有针对性地实施产业扶贫全覆盖、健康扶贫再提升、教育扶贫再对接、易地扶贫搬迁再精准、贫困村村庄整治再推进五大重点工程,确保扶到点上、帮到根上。同时,加大脱贫攻坚的财政投入力度。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6.44亿元,较上年增幅15.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资金1.2亿元,比上年增加0.4亿元。省、市、县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66.2亿元,其中省本级投入26.63亿元,较上年增加9.2亿元,增幅达52.8%,市、县两级投入39.57亿元。2017年以来,我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抓紧抓实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保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负其责的推进机制。同时,组建了9个脱贫攻坚督察组常驻各设区市开展督察,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记者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