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召开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政协吉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5日至30日在长春召开,会期5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吉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吉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
四、选举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五、审议通过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