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资金补助各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安排资金对有优抚对象的帮扶救助,重建恢复一批因灾倒损的民房工作……昨日,自治区民政厅召开2018年全区民政工作会议,对下一阶段广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保障、殡葬服务、应急救灾等方面做出规划。
这份2018年民政“工作清单”,涵盖社会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服务、民政公共服务、“互联网+民政服务”、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工作安排。
1.继续开展低保制度城乡统筹试点
继续在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北部湾经济区开展低保制度城乡统筹试点,逐步将家庭负担较重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全面资助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
2.聚焦社会养老问题
研究出台全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安排资金4930万元补助各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安排1.34亿元建设13个养老服务示范园和10个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安排资金1.02亿元用于市县福利院和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维修改造等。继续安排优抚对象帮扶解困基金500万元等。
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继续安排补助资金1100万元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落实民政部社工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等。
4.优抚安置服务保障
继续规范烈士评定和伤残鉴定工作,继续安排优抚对象帮扶解困资金500万元;研究出台广西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经济补助管理办法,做好军休干部(士官)、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等。
5.民政公共服务建设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关爱保护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保护中心建设;推进收养能力评估政府购买服务,完善规范救助服务,强化寻亲服务等;安排资金3300万元用于殡葬管理设施建设以及维修改造,完善经营性公墓审批流程,规范经营性公墓管理等。(记者 彭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