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企业家权益护航
记者1月19日在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检察院于近日出台了2018年“1号文件”——《关于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支持建设新时代企业家队伍的意见》(简称《意见》),并通报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保护企业家权益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立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检关于“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为企业家创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的部署要求,先后出台服务民营企业、保障国企改革、促进科技创新等25个服务振兴发展的政策文件,其中17个文件对保护企业家作出了明确规定。从2017年开始,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百名检察长联系千户重点民营企业、服务千个重大项目的“双千服务活动”,一年来,先后与1058个重大项目、1050户民营企业进行对接,为企业和项目解决发展难题1300余个,实现了为企业发展“零距离”护航,为吉林振兴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意见》中共有4个部分13条内容,分别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依法保护支持企业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支持保护企业家的绿色通道几方面充分保障了企业家的权益。
同时,《意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侵犯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创新权、经营权、竞争权的突出问题,依法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规定,特别是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检察人员方便掌握、易于操作的政策规定。(记者董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