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上午,随着合肥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安徽省16个省辖市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面完成,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此前,全省105个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已完成组建挂牌。
自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安徽各地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改革试点工作全过程,省市县三级党委书记担任“施工队长”,牵头抓总、靠前指挥,亲力亲为谋划解决问题。全省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倒排工期、精心施工,及时协调解决干部配备、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办公用房腾转等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试点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按照改革试点“时间表”,1月18日,安徽省本级转隶选调人员已办理调动手续,即将到岗。1月底前,安徽将全部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
据悉,全省三级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安徽将实现对全省所有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监察对象数量从改革前的24.7万人增加到58.9万人,其中省本级监察对象由改革前的2.3万人增加到11.1万人,增加了近4倍。全省共划转转隶编制1981名,实际转隶选调人员1558人。改革后,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机关设置内设机构总数分别为278个、1226个,监督执纪部门数平均占比分别为78.4%和79.6%,机构编制压向主责主业。据统计,全省检察机关已移交案件线索1.5万余件,均登记造册,为各级监委组建后迅速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撑。(陈多润 通讯员 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