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关于“帮助‘黄牛’销分怀宁一名协警3个月受贿近15万元”情况通报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安庆怀宁公安在线1月20日消息:
关于“帮助‘黄牛’销分怀宁一名协警3个月受贿近15万元”情况通报
2015年10月至12月,怀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协管员张某芳(女,44岁)利用处理交通违章记分之工作便利,非法收受邹某、韩某存有17万元的银行卡。我局发现线索后立即成立调查组查清了基本犯罪事实,并于2016年3月10日,将张某芳辞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交管大队进行督查整改,追究相关领导和民警的管理责任。2017年10月19日,怀宁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五万一千元,追缴违法所得十七万元上缴国库。
怀宁县公安局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