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唯一在全省域范围开展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省区,宁夏目前已基本完成540家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撤销了65个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收回141个事业单位承担的515项行政职能。
记者日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过去一年多,宁夏对全区近7000家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全面梳理,严格界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将原来由141家事业单位承担的515项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行政职能全部划归机关,将公益类单位承担的41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交由执法机构承担。在对399家行政执法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职能的基础上,同步探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另外,针对当地一些个性化问题,宁夏对地方海事局、事业单位登记局等64个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并入机关或调整为主管部门内设机构;对市县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等76个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剥离划归机关;对自治区核与辐射管理局等13个单位行政职能剥离后,不再称“局、委、办”。
改革后,宁夏将全面实现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有效推进政事分开,破解政府职能体外循环问题,消除在“放管服”改革中的盲区和死角,并使事业单位回归公益服务本位。(记者 任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