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建成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体系
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就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与转换试点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18年试点高校学分认定与转换相关制度措施基本完善,到2020年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体系初步建成,省内各类高等学校学生,除学习本校课程获得学分外,还可通过学习外校课程、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换非学历学习成果等方式获得学分。
方案提出,社会成员可通过学习高等学校课程、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换非学历学习成果,经所申请的高等学校认定后获得学分。
方案还对普通本科高校间、高职院校间学分认定与转换试点,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之间学分认定与转换试点,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与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认定与转换试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与转换试点,非学历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试点,开展面向社会成员获得学历学位试点,按学分收费、按课程注册学习终身教育试点,高等教育学分认定与转换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分认定与转换试点等作出具体规定和指导。(记者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