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省安监局通报了张家口市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1·9”事故。
2018年1月9日5时10分,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涿鹿建胜瑞休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筒仓清仓作业时,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便进入库内作业,因库内上部水泥结块掉落将作业人员掩埋,造成6人死亡。
经初步调查,该起事故暴露出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尤其是在规章制度落实上过于粗放、执行不力,对外委施工队伍管理不严,特别是安全技术交底和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也暴露出涿鹿建胜瑞休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漠视相关法律标准要求,安全管理无序,未落实风险预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存在习惯性违章等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省安监局要求,使用外委施工队伍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定外委施工管理制度,对外委施工队伍资质进行严格把关。双方要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要将外委施工队伍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组织专门安全培训交底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此外,省安监局要求,切实加强清仓(库)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各水泥企业要严格执行《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要求,清库人员要具备相应工作经验、年龄和资质要求,参加专门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作业;企业要制定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并配备联络工具、乘用工具、操作工具、照明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工具设备以及安全监护人员。其他行业企业也应按此要求开展清仓(库)作业,企业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扎实开展作业前安全培训交底和风险预评估,全面落实通风检测、作业前风险确认、设置警示标志和专职监护人员、配备通信和应急器材等作业要求。(记者方素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