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开幕 吴政隆作人事任免案说明
1月23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南京开幕。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史和平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和日程,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吕振霖向会议作了说明。
省政府、省法院向本次会议提交了人事任免案,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政隆,省法院副院长周继业向会议作了说明。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向会议提交了《江苏省开发区条例(草案修改稿)》《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修改稿)》《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上述条例草案初审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围绕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对条例草案作了认真修改。法制委进行了统一审议,主任委员邵伟明、副主任委员王腊生、副主任委员李后龙分别向会议作了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审计厅厅长顾树生代表省政府作的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苏州、南通、淮安、盐城、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4件市级法规和修改废止法规的决定,提请会议审查批准。
23日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法规案、人事任免案进行了分组审议。24日上午,将对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以及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等进行分组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许仲梓、赵鹏、刘永忠、邢春宁出席会议,副省长马秋林和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王晓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