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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5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过去的五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聚焦中心大局,依法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聚焦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五年来,共制定法规34件、修改58件、废止12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83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报告94项,开展执法检查19次、专题询问8次,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421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66项;任免国家工作人员689人次;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务42项;配合全国人大完成在我省开展的调研、执法检查等103项,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常委会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领推动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统筹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统筹法规的立改废和审查批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着力完善经济领域立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践行新发展理念,着眼于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制定和修改经济方面法规20件。适应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需要,制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推动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增强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着力推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立法,促进权力规范运行。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的部署,制定和修改相关法规24件。党的十九大后,及时修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把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等部署要求明确为首要行为规范,促进组成人员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党的主张和中央决策。

着力加强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立法,适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制定和修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管理等法规,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制定和修改人口计生等法规,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法规,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领域立法作为立法的重中之重贯穿本届人大始终,及时修改环境保护条例,把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战略决策贯彻到法规中,并将“河长制”“林长制”写入法规。

着力健全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制定和修改15个立法工作文件,使立法的关键环节都有章可循。完善坚持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机制,把中央及省委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部署落细落实。

着力推进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全覆盖,提高我省地方立法整体水平。根据中央部署和立法法规定,分3批确定14个新享有立法权的市开始行使立法权,标志着我省立法工作迈出重大步伐、法治安徽建设掀开崭新一页。

二、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保障和推动五大发展

常委会扎实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合力,保障和推动我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深化拓展经济工作监督和预决算审查监督。紧扣我省经济发展大局,围绕去降补、调转促、全创改、放管服、防风险等重点任务,审议53项报告,组织6项执法检查。专题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和调转促行动计划等方面报告;开展科技进步、产品质量等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中小企业发展、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等情况。依法审议每年决算、预算执行、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报告。

深化拓展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高度关注民生,抓住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询问或执法检查。为推动脱贫攻坚,在连续两年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询问。为促进民生工程实施,每年开展调研、视察。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江淮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为保护生态环境,审议6项报告、组织6项执法检查,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献计出力。

深化拓展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支持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就加快职能转变、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听取审议报告。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分别听取审议省高院、省检察院10个专项工作报告,并在审议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反贪污贿赂、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等报告的基础上分别作出决议,促进“两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改革发展稳定的司法保障。

深化拓展履行监督职责的思路举措。探索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途径,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监督制度。拓宽监督领域。

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批准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禁毒工作、调整行政区划、确定部分市提前或延期换届、调整全省第十届村委会换届时间、批准建立国际友好省州关系等,依法作出决定决议。

四、加强和改进选举任免工作,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为民履职

全面履行人大选举任免职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认真做好我省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相关工作,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的重大决策,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及省委的部署,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五、充分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始终把人大代表工作作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础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尊重代表、联系代表、服务代表,不断创新举措、完善机制、拓展平台,较好发挥了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独特作用。

不断完善支持和保证代表履职机制。贯彻中央对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部署要求,作出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的决定。加强国家机关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双联系”。重视代表能力提升,对代表进行全员轮训。推进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加强代表联络工作,代表履职服务的实效不断增强。

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修订完善代表议案处理、建议办理、评选表彰等方面的法规和制度,细化程序规范,健全激励机制。五年来,累计处理代表议案329件、交办代表在会议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5001件。

不断加强对代表的管理和监督。贯彻中央及省委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部署,细化履职规范,强化管理监督。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和评价机制,把代表履职情况作为继续提名推荐的重要依据。

六、多管齐下强化自身,大力提升履职能力

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立足于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更好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责使命,高度重视强化自身、提高履职本领,着力推进基层人大建设、加强联系指导,推动全省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与效应持续增强。

坚持不懈加强政治建设。把加强政治建设摆在自身建设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来执行,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抓好“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警示教育。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坚持不懈强化制度保障。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履职规范和工作制度。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和活动、联系群众和代表等作出严格规范。

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针对地方人大履职中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多次组织市县人大开展研讨,凝心聚力推动问题解决。全力抓好中央及省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部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在省委高度重视及各方面大力支持下,全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建设明显加强,各级人大锐意创新、充满活力、积极作为,在安徽发展大局中发挥了应有作用。

回顾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体会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严格依法履职。必须始终与时俱进。必须增强整体合力。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启新征程,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

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战略部署和目标任务,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紧扣省委部署的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各项决策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的部署,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原则通过了2018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对今年的重点工作作出初步安排。

一是依法行使立法权。研究编制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统筹安排今后五年立法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制定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商会条例、淠史杭灌区管理条例等;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等;就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条例,修改实施产品质量法若干规定、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开展调研论证。围绕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民主政治领域立法,修改公证条例,就制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修改保护公民举报条例等开展调研论证。加强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立法,制定慈善条例、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修改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就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开展调研论证。

二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开展统计、农产品质量安全、防震减灾、传染病防治、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执法检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和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脱贫攻坚、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立项和建设、推进我省“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等专项工作报告;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继续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关于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视情听取其他有关机关专项工作报告。

三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群众“双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按照三年内对全体省人大代表培训一遍的总体安排,做好今年培训工作。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改进代表调研视察,增强闭会期间活动实效。完善履职档案,激励代表履职。

新的一年,常委会还要进一步依法履行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职责,做好侨务外事、新闻舆论、信访等工作,加强对市县人大的联系指导;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三严三实”作风,着力营造正气充盈、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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