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宁夏 » 正文

全球报道:横穿公路被车撞,责任咋划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5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当时我只顾着过马路,没注意到对面的车辆,等看到时已来不及避让。这次被撞伤,我也确实有错……”近日,张某拿着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懊悔地对民警说道。  事情还得从去年

“当时我只顾着过马路,没注意到对面的车辆,等看到时已来不及避让。这次被撞伤,我也确实有错……”近日,张某拿着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懊悔地对民警说道。

事情还得从去年12月26日说起。当天,家住青铜峡市某村的张某搭乘一辆客车,准备到同心县下马关镇看望母亲。途中,张某欲换乘其它车辆。其在109国道青铜峡段下车后,从该车车头绕行,准备横穿马路,搭乘马路对面的另一辆客车。张某刚走至行车道,只见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而来。马路中间突然出现一个人,这让货车司机一时慌了神。货车司机李某某紧急刹车并向左转方向盘想避开,不料车头右侧还是撞到了张某,导致张某头部受伤。

民警根据事故勘查报告和相关证据认定,货车司机李某某行车时对路面行人动态观察不够,未按操作规范驾驶,造成行人张某被撞受伤,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从大客车下车后横穿马路,未按规定从大客车后部通过,违反了相关法规,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目前,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事宜尚在进行中,司机李某某和行人张某将分别面临警告和罚款100元行政处罚。(通讯员 袁宏波 李志军)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