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启动
从现在开始,我省将用3年时间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任务。1月24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明确了调查工作任务、时间安排、保障措施和具体要求。
《通知》 明确了本次土地调查的工作任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数据统计与分析。
今年,我省将编制实施方案,组织技术政策培训,并根据国家陆续下发的土地调查统一底图,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并上报国家核查; 以2019年12月31日为调查标准时点,统一进行调查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2020年,完成统一时点数据汇总和地方调查成果验收,形成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报请国家验收,并经省政府审查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为确保本次土地调查顺利实施,《通知》明确了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机制保障和经费保障。省政府将成立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各级政府要将本次土地调查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调查经费由各级政府按照承担的工作任务分级分担,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