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要科学制定战略规划,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乎国计民生,农村稳则天下安,农业兴则基础牢,农民富则国家盛。
在《政府工作报告》今后五年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中,“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赫然在列;今年10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中,“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又为“三农”这块小康路上的“短板”描绘了蓝图。
对于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的云南而言,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路线图”是基于怎样的发展现实?该如何找准支撑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各项目标任务,回应人民期盼?如何让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成为美好现实?两会会场内外,代表、委员和各界人士议报告谈思考。
补短板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省人大代表、省农业厅厅长王敏正表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因为目前我省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62元,差距为21134元。昆明、曲靖和玉溪GDP总量占全省经济总量一半以上,而怒江的总量还不到全省的1%。从能够享受到的水电路气房及教育、医疗、文化、通讯、保险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来看,城乡差距更大。
近年来,我省坚持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巩固发展了农业农村持续向好的良好态势。同时,加快农业提质增效步伐,农业生产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2017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6%。
“因此,《报告》中提出未来五年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王敏正认为,融合应是多方面的,要推动城乡规划融合、产业融合、要素融合,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面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建立新型工业化促进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助推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带动农村产城融合的产业发展机制,让融合发展带动补齐“三农”这块短板。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2020年,我省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实现的农业现代化发展任务艰巨。省政协委员、省农业科学院院长李学林认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要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提升生态产品能力建设,建设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同时,要提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水平,把从“有”到“好”作为主攻方向,大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加快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打造乡村特色产业、特色生态和特色文化。
省人大代表鲁春红来自峨山县,她认为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带来了绝佳的发展机遇,应该试点先行,规划先行,在全省设立一批乡村振兴试点县,优先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新型建材、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实现一二三产协同发展。
省政协委员、云南农业大学校长盛军说:“云南农业一定要走出自己的特色之路,要从文化创意和品牌创意等方面挖掘深刻内涵,通过提升品牌价值,线上线下等各种渠道营销云南生态的农产品,带动农民富裕乡村振兴。”
高起点
优化升级高原特色农业
《报告》提出,“把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方向,把高起点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用工业化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之路,在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稳中提质的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形成若干个过千亿元的产业。”
高起点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我省有发展的基础、发展的条件。除了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外,过去五年,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取得长足发展,经济总量快速增长,高原特色10大重点产业健康发展,农业基础条件得到改善,新型主体发展壮大,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成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钱袋子”。
当前,我国已进入消费型社会,社会消费层次升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消费的比重不断提高,高原特色优质农产品在高端消费市场的占有率逐年提升。近五年来,我省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农产品21个,有效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2049个,初步形成了斗南花卉、普洱茶、文山三七等一批区域性品牌,以及滇中花卉蔬菜、滇东北畜牧、滇西核桃野生菌,滇西南茶叶、滇东南水果药材5个特色产业区域。
王敏正认为,报告提出要“做好‘特色’文章,打造具有云南特色、高品质、有口碑的农业‘金字招牌’,加快形成品牌集群效应”是切合实际的举措,也是云南农业的潜力所在。
然而,受制于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化程度低、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物流体系建设滞后、投融资体制不健全、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等因素,我省高原特色农业仍困难不少。
“针对这些问题,我省在已出台的《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中,明确了时间表、制定了战略图,从强化政策措施,保障规划实施等多个方面确定了方向。”王敏正表示,省农业厅将按照主攻方向,努力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相关目标,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农村处副处长李永松则认为,要尊重市场规律,依托资源、环境优势,通过政策引导健全完善农业产业增产增效路径、加强“四良”(良种、良料、良舍、良法)促进增产、推进转型升级实现提质、满足中高端市场实现增效,在实现产业兴旺、农业强的过程中,不断筑牢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根基。
新气象
改革增活力治理促和谐
《报告》提出,“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推进乡村振兴,根本要靠深化改革。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文件,做出了长远性、战略性制度安排,农村改革‘四梁八柱’基本建立起来了,今后关键是抓落实、抓深化。”云南远景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向远景认为,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乡村振兴不能只有规划,要通过改革探索让闲置的土地、农房等变资源为资本。还要持续为乡村注入资金血液,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要起到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流向乡村。
改革正在落地,活力必将涌动。到2018年底前,我省将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并将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一重大政策,推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稳步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在“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方面,《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提高乡村德治水平,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我省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也面临新挑战。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向二三产业转移,留守乡村、“空心村”大量存在,乡村成为了很多人记忆中的故园。
“农村治理是一个上下左右互动的管理过程,是多元治理主体之间通过合作、协商、确立认同等方式,实施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增进农村公共利益的过程。”王敏正表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同时,坚持以农民主体为本,尊重农民意愿,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广泛动员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
省委农办秘书综合处处长晏铃认为,“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治理有效既是乡村振兴的保障,也是乡村振兴的条件,要通过有效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目标。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只有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振兴才有希望。”省政协委员、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勇毅认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是关键环节,要实现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根本着力点就是要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鼓励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把党组织打造成为基层干部群众的战斗堡垒和精神家园,让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共享改革红利和社会发展成果。同时高度重视“三农”工作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着力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农村工作队伍。(李莎 王淑娟 杨抒燕 段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