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三项“留才”措施 为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近年来,海南藏族自治州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通过待遇留人、岗位留人、职称留人三项措施,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实行乡镇工作岗位补助制度。2017年,海南州36个乡镇2517名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4491名机关工作人员和9675名事业单位人员增发住房物业服务补贴和移动通讯费补贴。调整全州4491名机关工作人员和9675名事业单位人员的青海津贴标准。执行县级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事业单位107名待聘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兑现职称和技能工资待遇。
同时,借力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和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的契机,顺应行业发展规律,兼顾用人单位的长期发展和职工的切身利益,提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绝大多数中小学校、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由岗位总量的70%提高到100%。
此外,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淡化论文和学历要求,注重师德素养,强化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工作成果,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评价标准更加公平,并建立了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名额宏观调控制度、高学历层次教师职称申报激励制度、待遇激励制度、人员退出制度和临聘教师职称申报制度等五项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建立海南州基层医疗卫生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加大服务基层政策倾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