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乡村规划建设是“乡村振兴”工作中一项基础内容;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关乎生命财产安危,同时也是城市有序发展的基础条件;要想广西保持“山清水秀生态美”,环境保护领域的立法和监督依旧任重道远。
1月27日,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出炉,该报告回顾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并对2018年工作提出建议。其中,在加强立法和监督方面,提出将加快推进乡村规划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红树林保护等法规的制定步伐。同时,重点抓好对经济运行、预算执行、脱贫攻坚、环境保护、解决“执行难”、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报告节选)
过去五年的立法
【五年来,共制定法规37件,修改法规66件次,批准设区的市报批的法规、自治县报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9件。】
●提请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了立法条例修正案、乡村清洁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通过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预算监督条例、立法条例等。
●制定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湿地保护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修改了环境保护条例。
●制定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条例、税收保障条例、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修改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
●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修改了文物保护条例。
●制定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修改了扶贫开发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
过去五年的监督
【五年来,共开展18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37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20个计划、预算、决算、审计报告,开展4次专题询问和57项专题调研,对18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组织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预算法和预算监督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传染病防治法、森林法和实施森林法办法等执法检查。
●听取审议关于我区职业教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农村饮用水安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从2015年起连续三年听取审议关于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听取审议了关于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边境建设和管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等。
●听取审议自治区本级决算、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自治区本级决算。
●2016年、2017年连续听取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2018年工作建议
●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制定年度立法计划。
●加快推进乡村规划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红树林保护等法规的制定步伐。
●拓宽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参与立法途径。
●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监察委员会依法监察、法院和检察院公正司法。
●推动解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重点抓好对经济运行、预算执行、脱贫攻坚、环境保护、解决“执行难”、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全力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等。(记者 彭媛媛 赵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