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分别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全区法院】
法院工作报告(节选)
——受理各类案件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9093件,审结195841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25.58%和25.47%。
●五年来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0869件,其中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7607件,判处10334人。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20732件,审结1173965件,审理“睡宝”床垫关联企业破产案,审结阳朔“印象·刘三姐”相关企业重整案等。
●五年来共审结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6636件。审结瑶族传统药学、壮族刘三姐民间传说等著作权纠纷案件。
——打击犯罪严惩腐败
●严厉打击走私、传销、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审结偷逃税款3.6亿元的邓发东团伙走私案、涉案金额12亿元的正菱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4071件,判处5432人,其中有原省部级干部4名,原厅局级干部44名,原县处级干部80名。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全区遴选出员额法官4331名,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去年,全区员额法官人均审结案件118件,比改革前增长87%。
●新建一批审判法庭、科技法庭和远程视频接访室,新建、重建人民法庭34个,人民法庭增至328个。
●全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增至6284名,参与审理案件38.3万件。
——推进“执行难”问题
●执结涉民生、金融、土地、长期信访、长期未结执行案件48606件。
●加强信用惩戒,强化执行威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59467人次,限制乘飞机坐高铁、限制高消费和出境58896人次,司法拘留6711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72人次。
【全区检察院】
检察院工作报告(节选)
——惩治各类经济犯罪
●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85人;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2016年以来依法办理“e租宝”“善心汇”案件,起诉133人。
●依法查处惠民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等环节职务犯罪1723人。
●依法严惩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伪劣农药化肥等犯罪860人。
——严肃查办腐败犯罪
●五年来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29亿余元。
●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立查职务犯罪大案6239人,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579人。
●成功办理阳宝华、万庆良、朱明国、刘志庚、张文雄、陈旭等6名原省部级干部和59名原厅级干部要案。
●严肃查处“蝇贪”“蚁贪”以及“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职务犯罪嫌疑人1611人。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查行贿犯罪嫌疑人1710人。
●成功追捕或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83人等。
——刑事诉讼监督
●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70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4178件。
●重点监督纠正非法插手经济纠纷、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538件次;追加逮捕9190人,追加起诉9302人。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776件,法院已判决660件、采纳抗诉意见470件;认为刑事审判活动有违法的,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68件次。 (记者 彭媛媛 赵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