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市低收入人群 每人可领300元“春节红包”
记者28日从成都市政府官网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切实减轻物价上涨对我市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体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经市政府研究,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向全市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的通知》,决定在2018年春节前向全市低收入群体发放补贴标准为300元的一次性价格补贴。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放对象为2017年12月份登记在册的全市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人员)、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低保边缘家庭困境儿童,以及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2017年12月份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此次价格补贴将于2月14日前发放到位。其中,对失业人员和散居供养人员的价格补贴发放到个人;对非集中供养人员的价格补贴发放到个人;对集中供养人员的价格补贴发放到集中供养机构,由集中供养机构统筹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