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为987户出口企业退税20.3亿元
黑龙江省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出口退税政策,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和服务出口企业,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加快退税进度,2017年共为987户出口企业审批办理出口退税20.3亿元,缓解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有力支持了我省外贸发展。
落实“放管服”要求,我省国税部门自2017年1月1日起陆续在哈尔滨、佳木斯、双鸭山、齐齐哈尔、绥化、牡丹江启动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试点工作,坚持“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实现纳税人就近办理出口退税,有效节约了出口企业办税时间。据统计,审批时间平均可以节约4天。与此同时开展“无纸化”申报试点,提高出口退税办事效率。7月份,首批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双鸭山市启动,试点企业足不出户,通过远程网络就可以办理出口退税申报和申请开具证明,不再需要每月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相关事宜,也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实现了“少跑路,快办事”。截至2017年12月底,试点范围逐扩大到大庆、鸡西、伊春、绥化市,共有9个市国税局和34个县(区)国税局纳入试点范围,86户试点企业实现了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已办理退(免)税2.6亿元。
我省国税部门还加强与省财政厅、哈尔滨海关沟通协调,继续做好离境退税工作,助力我省旅游业发展,累计为441人次办理离境退税50万元。(王钊 记者马云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