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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工作
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海南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先后审议通过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决议共126件
新制定64件
修改62件
超额完成本届立法规划确定的立法任务
(一)审议通过和批准改革相关法规16件
(二)审议通过和批准生态相关法规57件
(三)审议通过和批准重点产业发展相关法规16件
(四)审议通过和批准民生相关法规19件
(五)审议通过和批准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相关法规18件
(六)修订海南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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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依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有力助推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9项
对28个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
开展专题询问7次、专题调研82次
组织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状况等14个生态专题调研
先后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8个生态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一)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紧紧围绕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开展监督
(二)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紧紧围绕重点领域改革开展监督
(三)坚持生态立省不动摇,紧紧围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开展监督
(四)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
(五)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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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代表工作扎实推进,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
(一)着力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共举办代表培训10期,参训省人大代表达1100多人次
(二)着力拓宽代表参与渠道。共邀请900多人次参加常委会会议和活动;组织我省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10次,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共提出议案21件、建议245件
(三)着力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本届代表共提出议案72件、建议1489件,其中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建议24件。目前,全部议案建议均已办结并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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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任免
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圆满实现预期目标
(一)2016年市县乡人大换届,全省共顺利选出市县乡人大代表16858名,市县(区)人大、“一府两院”和乡镇人大政府全部顺利完成换届
(二)去年是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之年,常委会依法主持省六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共选出省人大代表384名,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符合中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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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
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整体工作效能和水平有新的提高
(一)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二)切实加强人大机关建设
(三)积极开展对内对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