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禁污染严重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
1月29日,记者从沈阳市环保局获悉,为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安全,防止新污染源污染耕地,沈阳市印发《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耕地污染源头治理专项方案》,通过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及使用性质转换,从耕地土壤源头保障沈阳市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生产。
今年,沈阳市将开展土壤样品采集、制备和流转工作,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数据详查,年底前,基本摸清耕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同时,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依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完成重点区域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3个类别,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针对受污染耕地的使用,沈阳市将在6月底前,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明确年度时间安排,结合本地主要农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明确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农药超标风险,监测受污染耕地农产品质量,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到2020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及沈阳市农用地划分情况,完成全市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标。
此外,沈阳市还严禁污染严重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沈阳市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防止原有污灌区禁耕农用地复耕,禁止复耕农产品流入市场; 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将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落实相关措施。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到2020年,完成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