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十三届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获悉,到1月28日12时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大会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符合议案要求的议案7件。
据介绍,7件议案中,属于立法方面的有6件,属于监督方面的有1件,具体是:曲靖市代表团龚娴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曲靖市代表团高朝花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15年以上老旧电梯监管的议案》、丽江市代表团张纪华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云南省环境教育条例〉的议案》、临沧市代表团常敏等1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议案》、玉溪市代表团王志华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的议案》、玉溪市代表团柳洪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的议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代表团普绍忠等2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议案》。以上7件议案将根据内容和工作职责,交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在闭会期间进行审议和研究。
另悉,截至1月29日,大会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650余件。(记者 瞿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