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火灾防控不到位 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1月29日了解到,《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按照该《规定》,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规定》确立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总体原则,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消防工作的政府负责人、其他政府负责人相应的领导责任,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以及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规定》完善了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职责。规定了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履行制定实施消防规划、将消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健全了部门消防安全职责。规定了发改、住建等部门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的职责,明确了旅游、工信等部门在行业消防监管方面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