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记者从抚顺市获悉,该市近日出台了《抚顺市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试行)》,在创优服务环境、支持项目建设、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强化要素保障、突出科技智力支撑和加强组织保障六个方面出台了18项具体政策措施。
对重大产业项目引进、现有企业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企业上市等均设立了专项支持政策。对全市的经济发展有牵动作用、能够带动上下游产业配套的重特大项目,将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特殊的专项支持。
创优服务环境。该市将对重大项目实行帮办服务。将投资1亿元以上的特色产业集群、3亿元以上的服务业集聚区、5亿元以上的特色小镇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指定市领导负责联系,安排具体部门领导负责帮办,建立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特大项目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由市领导挂帅指挥、协调服务。对外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发改、规划、国土、住建、消防、环保等部门按照企业承诺制,采取并联审批方式,变事前管理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服务方式,全面、优质加快项目审批服务工作。
支持项目建设。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推进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技术水平以及预期产出等因素,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至5亿元、5亿至10亿元、10亿元以上的项目,该市将分别给予相应数额一次性专项支持。对智能制造、军民融合和央地产业合作、高新技术、产业配套、国际产业合作、加工贸易等落户的引领性、支撑性重大产业项目,或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特别大以及高成长性的项目,给予一定基础设施资金补助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特殊专项支持。
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该市将对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核心技术攻关、重大装备研发、重大技术(装备)引进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国家科技财政拨款的重大科技项目,给予国家拨款额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或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专项支持。
强化要素保障。该市将支持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贷款或投资,按金融机构当年贷款实现同比多增部分的0.5%给予支持,最高限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鼓励类的工业建设项目及重大旅游(晋A)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可缓缴或减免相关园区内投资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突出就业支持,扩大就业再就业,吸纳待业劳动者就业100人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专项支持。
突出科技智力支撑。该市将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每年支持最高可达300万元,连续支持3年;对新建的共性技术、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或综合科技服务平台,按照项目技术和设备投资的10%给予专项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专项支持;对公共服务平台(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专项支持。
加强组织保障。该市通过设立扩大开放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一极五业”等能够推进地方经济转型、扩大就业的产业项目。单项支持政策最高可达300万元;对地方经济贡献大的项目,可以兼得多项支持,最高可达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