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环保部调研组来到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开展调研,肯定了云南省环境治理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并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云南省开展环境领域的对外国际合作。
为深入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大调研活动方案的部署,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环境公约履约技术中心全球环境治理中国(基层)方案调研组来到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开展调研,主要调研云南省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环境治理取得的主要成果及经验、双多边环境国际合作项目成果及经验以及未来环境治理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行动、双多边国际合作需求等内容。调研组对云南省环境治理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表示了肯定,并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云南省开展环境领域的对外国际合作,对座谈会上所提出的相关建议、请求也将向环境保护部反馈。
今年全省
将退耕还林330万亩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林业部门获悉,今年云南计划完成退耕还林还草330万亩。
退耕还林可以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是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达2018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云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330万亩。其中,还林300万亩,还草30万亩。据了解,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为25度以上不含基本农田的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调整为非永久基本农田后实施退耕的陡坡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不得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根据日前云南省出台的关于完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在不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损害农民权益的前提下,依法采取转包、互换、转让、出租、入股等形式,将土地经营权向企业、专业合作社、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集中零散土地,统一规划、统一整治、统一经营、统一管护,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对于集中整合的土地,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陡坡地生态治理、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扶贫等项目的实施要求,分别纳入符合条件的项目统一实施,推进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发展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记者杨官荣报道
长江委督导
云南排污口整改工作
按照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督导工作统一安排,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督导检查工作组近期来到云南,督导检查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及规范化建设、监督管理、水功能区达标建设等工作。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安宁市、呈贡区污水处理厂和滇池环湖截污及排污口治理工作,听取了安宁市、西山区、呈贡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介绍,查阅了文件及资料,与省水利厅、环保厅、住建厅、昆明市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座谈。检查组认为,云南省水利、环保、住建部门合作较好,水利厅及时上报了《长江经济带云南省入河排污口整改方案》,及时安排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入河排污口工作有序推进,入河排污监测信息化平台建设、水功能区水生态修复工作成效明显,滇池治理得到群众认可。
检查组强调,要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安排,进一步贯彻落实整改提升工作任务。抓紧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分时分类规范符合水功能区等要求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对减排项目,环保部门审查通过的,要简化补办手续,对不符合水功能区要求的,并已停用、无效的,要督促拆除、注销。根据纳污能力状况及保护发展的需要,可置换排污项目。此外,根据入河排污口规划设置指南,积极推动入河排污设置,注意涉水工程防洪、生态、水功能区要求,在厂区外设置明渠段或取样井,竖立公示牌,建立在线监控,切实加强监管。
云南建长效机制
治理地沟油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强调,积极探索试点,建立“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保持打击制售、使用“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意见》提出,从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管理、加强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管理两个方面加强源头治理。各地要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管理办法,明确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主管部门,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产生、回收、清运、处理等各环节管理。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应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完善的环保设施设备及循环体系。引导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行政机关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企业的监管和巡查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非法制售、使用“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张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