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改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为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减轻患者负担,我省继2016年25个病种探索按病种收费改革后,结合我省临床实践,新增75个病种按病种收费并核定其相应的收费标准,试行期为一年。据悉,我省按病种收费项目达100个。
按病种收费是指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过程的全部费用,即患者入院,按病种规范治疗流程接受诊疗并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医院按核定的标准收费,医保和患者按规定比例付费。
据了解,按病种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此次所列病种收费标准为在昌省直三级医院指导价格最高收费标准。各地价格、卫计和人社部门可参照新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在充分考虑医疗服务成本、医保基金支付水平和患者承受能力等情况的基础上,具体制定本地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标准。各医疗机构在规定价格的基础上可适当下浮。 (记者郑荣林、钟端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