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鹿心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新阳出席挂牌仪式并共同揭牌。本报记者 林 君摄
1月31日,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鹿心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新阳共同揭牌。
省监察委员会的挂牌成立,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的生动实践,意味着我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重要一步。
省委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试点工作小组,在全国较早召开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省委书记鹿心社任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当好“施工队长”;省纪委认真履行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精心抓好试点工作组织实施;省人大常委会、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人民检察院、省编办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设区市、市(县、区)党委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截至1月30日,全省11个设区市、54个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已经挂牌成立。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将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加强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进一步巩固发展已经形成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记者刘勇、张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