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进一步加快引育高端人才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出台。《若干措施》坚持以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切实加大天津市引育人才政策支持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把国内外的优秀人才集聚到天津来,为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推进“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若干措施》共八条,涉及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激励奖励、优化服务等5个方面。较以往的人才政策,该政策实现了五个方面的创新。
人才引进体现“竞争性”。在人才引进方面,强化了对顶尖大师、领军人物的资助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天津人才政策的竞争性。如,对来津主持国家级研发平台和重大项目的顶尖大师,采取“一人一策”方式给予科研和生活奖励资助。对全职引进的 “杰青”、“长江学者”等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对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来本市国有或民营企业担任高层领导职务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资助等。
人才培养体现“协调性”。新政不仅强化对人才的培养资助,也加大了对团队的资助力度,不仅强调对高端人才的培养,也加强了对博士后、博士等后辈人才的培养。如,每年选拔50个“131”创新型人才团队,连续3年给予每年30万元资助。对于博士毕业,引进或留津工作的青年人才,给予连续三年每年5万元资助等。
平台建设体现“专业性”。人才新政特别注重平台建设,对对接平台、交流平台、研究平台等载体,都分类制定了具体的支持措施。如,每年遴选10个国际学术交流平台,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等。
强化激励体现“精准性”。人才新政注重呼应人才关切,在成果转化、奖励资助和奖励免除个人所得税等方面,推出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如,鼓励成果转化,按照交易合同总额的一定比例,对受让企业、促成交易的中介和技术经纪人给予补贴。对科技成果研发作出重要贡献的骨干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对入选国家和本市人才专项的高端人才,按贡献给予连续三年的奖励资助等。
优化服务体现“配套性”。与以往的人才政策相比,人才新政突出措施的配套性,更加关注购房、子女入学、医疗等细节,使人才在津安心、舒心、留心。如,建立党委联系专家制度。优化引进人才“绿卡”制度。以及对高端人才在津购房、外籍人才缴存公积、子女入园入学及就读国际学校等方面给予支持和资金资助等。(记者 段玮)